【中国近代史论文】论近代历史建筑保护的基本理念

摘要:近代历史建筑保护理论体系中的基本部分分别是本体论、方法论和工具论。本体论遵循最基本的伦理原则,是论述历史性保护本质的理论。方法论的核心理念是价值特性原则,也是历史性保护中确定设计的理论。工具论的意义在于阐明设计方法、保护技术评估等保护工具的作用和相互关系,它遵循整体性原则。

关键词:近代历史 建筑 历史建筑
一、伦理原则

所谓的历史建筑保护的伦理原则,就是在诠释历史性保护本质的精神内涵。这个精神内涵确定了其价值取向和技术合理性的判定依据,可以说,构建一个准确表述历史保护本质的伦理原则是一切历史性保护工作的基点。

1.历史性保护既是已存部分的保护,也是最大程度地保存其各种价值

这是对历史性保护“本体”的保护和阐述,主要是说明历史性保护的实质内容究竟是什么。历史建筑所具有的以广义历史价值为代表的各类价值是历史性保护的直接对象,这些价值的载体是历史建筑本体。因而,只有以保存和恢复历史建筑的各种价值为出发点且对建筑本体进行有计划的修复维护活动,才是真正意义上历史建筑保护。

2.历史建筑所含各种价值的保护标准是其核心部分

如果说,历史建筑价的保持与恢复值是历史性保护的主要矛盾,那么对其核心价值的保护即是这个矛盾的主要方面。评价保护方法和修复技术是否合理,最主要的评判内容就是历史建筑的核心价值的保护和恢复状况。如图1-1所示,建于1921年的天津原浙江兴业银行处于该地商业核心地带——和平路和滨江道交汇处,与周围的天津劝业场等三个知名近代建筑构成了著名的“四位一体”构图,是控制和平路与滨江道历史风貌区的核心和灵魂,对其进行原址保护才能保护其价值构成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环境价值。若对其进行平移处理,即丧失了其历史建筑的核心价值。

3.价值的保护也影响其他方面的价值评价

在每一段历史的历史性保护环境下,评价原理和标准会呈现出一定成的的差异性。这主要是由于美学观差异性所导致。在历史建筑改造和加建设计中,经常会出现新老建筑对比的美学现象。这种交相辉映的新老对比之美是以历史性保护齐价值为基础,可以说是由价值衍生出“美”,这与一般的建筑设计中的新老材质或是新老形式对比之美是完全不同的。新老材质也新老形式只停留在在视觉感受,而其价值的保留是对历史建筑保护的核心。前者往往是一种手段,而后者是对其价值、文脉甚至文化尊重的一种结果。

二、价值特性原则

如果一个近代历史建筑具有多重价值特征,其价值构成也具有叠加性。叠加并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其本体价值、情感价值、文化价值和纪念价值组成一个有机整体的非线性增加。多重性与叠加性交织决定了此类近代建筑应采取新老隔离模式下的原址保护方式。

历史建筑的残破状态本身蕴含着一定的历史或是纪念价值等残破性相关价值,是残破性历史建筑价值构成最独特之处,本体价值的重要性不同、残破性相关价值与残破性的关系差异以及建筑本体的完整性对本体价值影响程度的不同是三个最基本的差别。从上述这些差别可将残破性历史建筑的保护分为四个基本保护类型:

1.第一类残破性历史建筑

具有较高价值且其价值的核心部分与建筑本体完整性近似无关; 其残破程度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应严格保存已存的残破状态,除必要的维护,不应改变其残破状态,修复手段应以维持现状为标准,对其干涉程度较低。

2.第二类残破性历史建筑

具有较高价值且其价值的核心部分与建筑本体完整性直接相关; 其倾向于在保留现有残留部分的基础上进行复原和改造处理,建筑的完形应充分考虑局部的差异性,兼顾美学和功能上的完整与史迹真实性间的平衡。此类历史建筑数量较多,保护手段随机性较大。也是美学观发展与转折的重要启蒙点。

3.第三类残破性历史建筑

具有一般价值或较低价值且其价值的核心部分与建筑本体完整性近似无关; 一般是在保留其现存状态或是稍有改变的基础上,将其融入新建筑中转化成一些标志性的符号。现在的多数街区会出现大量此类历史建筑,其修护手段注重区域文化的整体性,多为旧时典型的住宅区。

4.第四类残破性历史建筑

具有一般价值且其价值的核心部分与建筑本体完整性直接相关。每种类型都有与之相对应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法。通过修复设计或是加建新建筑以恢复其原有核心价值。

三、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是历史建筑保护工具论的一个核心理念。在实践中,应将设计方法、保护技术和技术策略评估等三个主要工具作为一个整体来统一规划,注重三者之间的有机联系以及在整体结构中所起的独特作用,工具整合既是历史性保护一般规律的反映,也是近代历史建筑保护特殊性的集中体现。

首先,设计方法是历史建筑保护的总策略和全局性的控制手段,它保证了历史建筑保护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在历史建筑保护设计的层面上,应分别解决宏观的保护模式和微观的设计方法问题。保护模式是从既存历史建筑的保护目标出发,在权衡新建筑对于既存历史建筑各种价值保存影响的基础上,来指导新建筑设计的基本方针。目前常见的保护性设计模式有四种:老并入新、新融于老、新老并置和新老隔离。

其次,保护技术是完成具体保护内容的实质手段,是多学科的综合运用。保护技术是历史性保护中实现保护目标的最终环节,直接决定了保护效果的理想程度。保护技术的运用有三个特点:技术手段的综合性、技术策略的针对性和技术程序的实验性。

再者,技术策略评估是连接设计方法与保护技术的桥梁,是历史性保护的目的性与技术性、保护策略与保护工具的统一。技术策略评估是贯通设计方法与保护技术的关键环节,对改善和提高我国近代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复技术水平具有重大价值。

四、结语

伦理原则、价值特性原则和整体性原则是构建近代历史建筑保护理论体系的基本理念,涵盖了前期策略、操作过程和后续效果三个环节所涉及的保护伦理、价值基础、设计方法、保护技术和技术策略评估等核心要素,有助于阐明这些要素的内涵和相互关系,进而揭示历史性保护的实质和精神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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