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关系论文】浅谈中日关系

摘要:电影《我的一九一九》以1919年“巴黎和会”为背景,通过中国外交使团拒签“凡尔赛和约”的历史事件,生动展示出80年前中国外交风云,讴歌了中华民族威武不屈的民族精神和蓬勃高涨的爱国激情,同时也揭示了“弱国无外交”这样一条真理。因为这五个字,我们失掉了多少领土,失掉了多少白银,失掉了多少自尊,失掉了多少中华好儿女。“弱国无外交”告诉我们强国才有说话的权利,说话才能有被听见的权利。

关键字:中日关系,右翼分子

影片着重表现和描写了本世纪初中国外交才子顾维钧,作为中国政府全权代表在“巴黎和会”上维护国家尊严、保卫中华民族权益、拒签“凡尔赛和约”的光辉伟绩和华裔留法爱国知识分子肖克俭为抗争列强、讨回正义,在凡尔赛广场自焚的感人肺腑的历史故事,真实地再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社会和国际关系。影片表现了一个当时的“弱国”,在列强的国际社会中讨回正义,讨回平等是何等艰难。但是,中国终于挺起胸脯,第一次面对列强说不,从此开始了中国本世纪新的篇章。

近代时期的中日关系史主要是非友好史,是日本70年侵华史和15年侵华战争史。从1874年日本侵我台湾开始,经1894~1895年甲午战争,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1904~1905年在中国领土上进行的日俄战争,1914年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从德国手中夺取胶州湾权益,继而于1931年制造“九一八事变”,侵占东北,发动了侵华战争,在1937年制造“七七事变”,开始了全面侵华战争。南京大屠杀,杀死我三十万同胞;实行毒气战,细菌战,用活人做实验进行“活体解剖”;鸦片战争,进行毒品的贩卖;在抗日根据地,实行“三光”政策,杀光,烧光,抢光;强迫二十万中国妇女做“慰安妇”;在侵华战争的15年间,日本给中国造成了无比巨大的损失:中国军民伤亡3500万,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美元。日军的残暴罪恶,是人类史上罕见的。日本侵华战争对中国的破坏最大、占地最广,使我民族在物质上、精神上受到最严重的伤害。

当前中日关系中的各种问题,应正确评估、准确定位和认识,善于应对。首先,日本政府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已成为影响中日关系顺利发展的障碍之一。日本小泉(纯一郎)首相顽固坚持并已四次正式参拜靖国神社,这已成为日本政府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的集中体现。由于小泉坚持错误做法,从而直接影响到中日最高层领导人的正式接触。2004年我国家最高领导人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分别两次在多边会议上要求小泉停止其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参拜行为。是“以多边促双边”的典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事实上并非如某些日

右翼分子所宣扬的那样,小泉的参拜受到日本人的支持。日本经济界巨头(经团联会长奥田硕)及三大经济组织,日本学术思想界的体制派重镇(梅厚猛),小泉身边的不少有影响力的官僚及政治家中亦有不少人明确反对小泉“正式参拜”的特立独行。而且,日本的一些地方法院还正式宣判小泉参拜“违宪”!更不要说一般不大关心“政治”的日本民众及大批有良知的日本正义之士均反对小泉的参拜行为。因此,在日本首相正式参拜靖国神社这一象征性态度和做法问题上,是小泉在打参拜牌,以提高对华要价;中国只能接受挑战,也可以打这张“牌”,这是两国“国家意志”的较量,故而不管其对中日关系造成多大损害,责任全在日本,我国是不应也绝不会放弃原则作出不应有的让步的。日本政府应对此有充分认识。

对中日关系正常、稳定发展造成巨大障碍的第二个问题,是日本不能正确对待台湾问题。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不可分割的领土。日本军国主义通过1895年的《马关条约》割占了台湾,使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并进行过50年的殖民统治。日本军国主义败亡后,依据1943年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台湾回归了祖国。由于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盘踞于台湾,随之美国炮制了“台湾地位未定论”,并出动第七舰队,日台还签署了《日台条约》,才导致台湾统一未能尽早实现。经过中日两国人民和政府的共同努力,终于在1972年签署了《联合声明》,实现了中日邦交正常化。日本亦中止了日台外交关系。《联合声明》对日本与台湾关系问题作出了原则规定,日本亦作出了明确表态。然而日本方面不断生出事端,严重违背《联合声明》的原则和精神,损害了中日关系。近年来,日台“政要”频频互访,使日台“实质关系”不断升级;日本国会议员和自民党领导人公开制造一系列“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的严重事件;日美“新安保条约”及日本“有事法案”,公然将我国神圣领土台湾纳入其范围等等。凡此种种,已逐渐显露出日本可能成为“台独”势力的重要支持者的趋向,不能不引起中国的严重和特别的警惕!

影响中日关系正常发展的第三个障碍是领土问题,即日本仍霸占着我国领钓鱼岛问题及东海大陆架及其海洋划线问题。钓鱼岛早在明朝就已处于中国海防之内,中国对钓鱼岛拥有国家主权。钓鱼岛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不是琉球王国的属岛而恰是中琉分界标志之一。日本在1879年悍然吞并自明朝以后一直为中、日两属的独立王国琉球后,改其为冲绳县。据日方资料,至多也是于1885年日本才“发现”了钓鱼岛。直至1895年1月,利用甲午战争之机,偷偷窃取了钓鱼岛,并暗自划归冲绳县。到1895年4月,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割取了台湾。腐败的清政府还以为钓鱼岛是作为台湾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的。1900年日本私自改钓鱼岛为“尖阁列岛”。日本战败投降后,在《旧金山和约》中规定日本放弃台湾、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却并未将钓鱼岛从美国托管的冲绳管辖区中分出来归还中国。1971年美国归还冲绳群岛时,又将钓鱼岛一并“归还”给了日本。对此,中国政府早于1971年12月30日就曾发表声明指出,日美在冲绳归还协定中,把我钓鱼岛划入“归还区域”,是拿中国领土私相接受,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主权领土。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中,中国政府为顾全大局,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对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提出了“搁置争议,待日后解决”的建设性方针,被日方接受,成为双方的约定。在1978年10月邓小平访日答日本记者问到钓鱼岛问题时说:“实现邦交正常化时,我们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1984年,邓小平在明确表示其主权在我的前提下,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中国方面做出的为和平解决钓鱼岛争端巨大让步和维护中日友好大局的诚意,并未得到应有的回应。此后日本毫无诚信,背信弃义,反而变本加厉,多次默许和纵容日本右翼分子屡屡非法登岛,设置灯塔;日本政府大力支持,并使钓鱼岛处于日本的实际控制之下,甚至采取“租借”和派出舰队“护卫”的卑劣行径,是可忍,孰不可忍!

当然中日关系中还有其他领域不同层次的一系列问题。如经贸摩擦问题,《日美防卫合作指针》防卫范围问题,两国民众信任度下降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有原则问题,亦有具体问题;有实际问题,也有某些沟通不够,存在“误会”的问题;有大问题,也有小问题。对此,我们认为,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是哪个领域、哪个层次的问题就在哪个领域、层次上解决,不宜过于敏感和紧张,不宜把什么问题都放大,双方媒体更不宜炒作。凡有利于中日互信合作的事,多做;凡有害中日合作共赢的事就少做或不做。加强理解与沟通,加强相互信任,问题并不难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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