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众传播的社会责任

在当代社会,大众传播媒介已经成为人与人沟通和交流的重要手段。随着传播媒介的多样化,大众成为了传播的主要人群。大众传播包括报纸,电视,广播,以及最近几年新兴起的微博等等。大众和媒体作为传播的载体,对社会舆论导向起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良好的传播导向使整个社会充满正能量,因此,传媒要引导大众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这就要求媒体和个人应该严于律己,实事求是。许多媒体一味的追求轰动效应,不顾事实真相夸大其词,有失偏颇。正确的舆论导向应该杜绝此类现象。大众传播有许多社会功能,其中包括:环境监视功能,社会联系与协调功能和社会遗产传承功能。传播媒介作为中介链接着新闻事实与大众。大众作为受众者对媒体报道的新闻进行反馈,从而引导传播媒介的趋向。
In these days, the mass media has become the important means of communication. With the diversification of media, the public has become the major population. Mass communication including newspaper,television,broadcast,weibo and so on. The
Public and the media as a carrier, has responsibility of the social orientation of public opinions. Good public opinion direction makes the whole society full of positive energy. Therefore ,the media should lead the public to the positive and healthy direction, it requires media and individuals should find out truth from facts. Many of media in order to seek sensational effects, regardless of the truth. This exaggerated is Inappropriate. The right public opinion direction is ought to put the end to this kind of phenomenon. Mass
Communication has many social functions, includi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function, social contact and coordination function and social heritage inheritance function. Media links the news fact and the public .Mass of media news reports as the audience feedback, so as to guide the tendency of the medium.
在当前这个信息爆炸的社会,传播媒介带来的直接影响是信息量的增加。媒介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为人际交往开创了新的模式,但如果使用不得当,会使得社会走入一种倒退的境地,并且导致恶性循环。每一次新的媒介方式的产生都是一次新的社会变革。我们通常称21世纪为信息社会,在这个时代,信息从报纸,杂志,网络等四面八方向我们袭来。作为媒体以及个人要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勇于承担起抗在自己身上的责任,对社会舆论进行正确引导。
大众传播,就是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1]大众传播的传播者是专业媒体人和组织,受众者是接受信息的群众,比如报纸的读者,广播的听众等等。在大众传播中,报纸,电视,广播形式较为单一,具有单向性。媒体将他们想传达的信息传达给观众就算是完成了传播的任务。观众,听众,或读者作为接受者不能将自己的内心感受直接反馈给媒体。偶尔有读者写信反馈也只是少数。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兴起,大众可以通过留言,电子邮件的方式对媒体的新闻进行直接互动和反馈。这样致使这种传播成为双向互动,增强媒体的公信力和扩大受众者的范围。受众者跨越年龄,地域的界限进行沟通交流。
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社会和广大受众者对新闻业和传媒业的需求,决定着传媒产业的发展方向。因此,在大众传播中的过程中,需要承担起责任的不仅有媒体还需要有广大受众者的配合,这两个因素对传媒业以及整个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决定作用。言论和思想的自由都是在远古时期的古典放任主义中所存在的。二战之后,许多国家工业得到发展,随后一些新闻界认识对这种新闻理论提出质疑并进行了一定的修正。爱尔兰著名剧作家萧伯纳曾经说过:“自由意味着责任。”这句话意味着你所拥有的自由伴随着责任,自由是相对的,在你能承担责任的范围之内。你想拥有权力你得先承担义务,世间并没有绝对的自由。无论是媒体或是个人,言论的自由必须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之上,传达个人观点时也不应该有诽谤,诬陷或者是煽动仇恨等不良行为。在进行类似以上这样的行为时,你就丧失了作为媒体人的职业道德和作为公民的底线和权力。正所谓自由需要介质也需要限制。众所周知,前段时间在网络上兴起了“打击大V”的活动。所谓的“大V”,指的是微博上经过认证的意见领袖。这些“大V”在微博上比较有影响力,粉丝多为学生。他们随便发一条微博,转发量和评论量都少则上千多者上万。因此,他们的发言具有一定影响力,总能在网络上引起轰动。但是由于网络秩序的不规范和存在的一些漏洞,许多“大V”开始和网络推手合作,造成网络秩序的混乱。他们为了个人利益,制造谣言并在网络上四处散播。许多人付给这些“大V”一定数目的钱,他们就会发一些指定的微博,但是这些内容很多是错误的价值导向或者引起许多社会的负面舆论,混淆受众者视听,从而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长期以来,网络谣言就是赶不尽杀不绝的,这次重拳出击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作为“大V”,你有权利说出自己的心声,但是超出“自由”范围内,将会得到的只有法律的制裁。前段时间,在网络上有一个说法,说最近街上出现了手里拿着针管的人,见人就扎,而针管上有艾滋病病毒,许多人因此患上了艾滋病。此新闻一出,甚嚣尘上,顿时人心惶惶,甚至有些人不敢出门上班。后经查实,这只是个谣言,是威海通信公司的几名员工通过短信的方式散步出去,但经过媒介的多种方式的散播,谣言越传越夸张,散布越来越广泛。这些都是大众传播不负责的表现。
传播媒介的发展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在远古时期,人们沟通交流是靠肢体语言,后来人们传递信息是用口哨。在中国古代,每当有危险时,人们会在烽火台点烽火来告诫同伴有情况,还有信号弹等等。因此,在那时候,各方面条件都不发达的情况下,新闻的传播活动也是自发的,原始的,多以人际传播为主。但是在这样的传播活动中就出现了一个弊端。当一个人把信息传达给一个人,后面这个人再传达给别人的时候就会有所添加或修改,最后得到消息的人与一开始传达的本意就会相距甚远了。现在我们所说的新闻传播活动与早期的传播也有一定差距。新闻是一种见之于事实的报道,将事实信息进行传播的活动,也是一种反应客观世界的主观活动。
在当代社会,媒介的发展方向越来越趋于融合。许多报纸和杂志都做成了电子杂志,还开通了自己杂志的官方微博与读者进行交流。而微博上热议的大多是广播和新闻里最受关注的头条。当所有信息进行融合的时候,受众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了解同一个新闻,这样,他们就会更加接近事实真相。由于媒介有言论的自由性与趋向性,媒介批评应运而生。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媒介批评影响着文化思潮和社会导向。“媒介批评分析媒介现象,反思报道的得失,评价记者的作品,从而形成相应的新闻观念。”[2]媒介批评的作用在于它通过个人犀利的批判和评价让传媒界认识反思自身不足,时时提醒他们掂量自己对社会以及受众者的责任。在这其中,政府也要进行一系列的干预政策,制定相应的政治或经济政策,既不过分限制大众传播媒介的言论自由,也不能放任消极的社会舆论导向影响社会思潮。在新闻史上,有人曾经主张让新闻媒介负责社会,社会反哺新闻业,但这一理论并不符合实际,那时候色情,暴力充斥着报纸,杂志和各种新闻媒介。从这一例子中可以看出,政府监管的重要性。现在在新闻媒介的传播中,政府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监督管理角色。甚至绝大多数主流媒体的栏目比如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都是为阶级政党服务的。最近,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一项新规定:在网络上散播谣言,损害他人利益或影响社会团结的内容转发量超过五百的,情节严重者可获刑。
作为新闻的传播者,新闻报道者要时时从受众者心理出发,与时俱进了解国内外社会热点新闻,及时发布新闻,充分满足受众者的知情权。最后,受众者决定是否认可,还要对新闻传播者进行反馈和检验。新闻的传播在应当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过程中进行。虽然新闻的传播效果是客观的不是人为能控制的,但通过以上方法可以取得最佳效果。新闻传播者不应该为了一己私利扭曲新闻事实,这既是新闻从业者的义务也是他们的责任。而作为新闻受众人群也应当有分辨新闻事实的能力,不能听之任之。应当传播正能量,积极抵制不实新闻,做到谣言止于智者。
由于传播媒介的发展,公民能很方便的在网络上了解热点新闻和发表自己的言论,包括我们平时用的社交程序,包括微信,微博等。因为人人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真假难辨的言论有时候会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这就给谣言的传播带来了许多便利。早在2008年,网络上就散播一则谣言,它告诫大家不要吃柑橘,说在柑橘中发现了小蛆状的病虫。这则谣言越传越离谱,到最后还有人言之凿凿的称这些柑橘在四川撒了石灰埋了一批。一开始谣言只在网络小部分传播,后来越传越大,很多人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给亲友。还有一些媒体在没有调查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就报道了这条新闻。这则小小的谣言没什么,可是它的背后所带来的群众的恐慌是不容小觑的。这则谣言在当年的散播带来的后果相当于一场经济危机,它使得全国许多产柑橘的地方出现严重滞销的情况,在市场上销售的柑橘也无人问津。谣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十亿之多,这使得许多种植柑橘的农民叫苦不迭。许多商贩在贱卖的同时为了证明自己的柑橘无虫,每天要吃好几斤橘子示众。公众有时只是“好意”想把自己了解的新闻传播开引起大家的警惕,但他们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有意无意传播这些不实新闻的时候并没有仔细思考过这样的举动会给社会和国家带来怎样严重的后果。这写事例也证明了任何参与新闻传播的人都是传播的主体,他们的反应时主观的,能动的而不是机械的。
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决定着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方向。新闻传播业也类属于上层建筑,它的发展是奠定在经济基础上的。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许多高科技。现在媒介跨入数字时代,网络和手机传播得到迅猛发展。在原始农耕时代,人们经常吃不饱,穿不暖,时而还会受到野兽袭击。因此他们除了衣食和安全别无所求。而当代社会越来越发达,人们开始追求一种精神上的娱乐,他们越来越关心社会的走向或在网上猎奇一些新鲜事。随着社会意识的发展,传播业的秩序既需要法律的管制也需要道德的约束。2012年,陈凯歌导演拍了一部名叫《搜索》的电影。电影一上映,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讨论。这个电影讲的大致意思是女主人公在身体检查的时候意外得知自己患上了晚期淋巴癌,她万念俱灰,在回家途中坐公交车时拒绝为一位老人让座,并且一气之下说了让老人要坐就坐她大腿上的话。恰巧这一举动被一位实习记者拍下来,回去做成了新闻。网民们在不知道具体情况下纷纷谴责女主人公并且对其展开人肉搜索,这使得女主人公在生活中处处遭到不公待遇,本来应该积极化疗来面对生活,最终却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个电影史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在当今社会,这样的网络暴力随处可见。还有段时间网上流传着一组女生虐猫的照片和视频。一时间,许多网友把这组照片做成通缉令,更甚者提出悬赏人民币五千元要将凶手揪出。随即,在网络上展开一系列人肉搜索。事实上,人肉搜索的本质应当是大众的舆论监督,这种监督范围更宽泛,扑捉能力更强大,它调动了群众,具有其他新闻媒介所不能替代的优势。这种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应会引起大众关注,引导一种正确的价值取向。有时这种搜索甚至能帮助破案。但从结果上来看,状况却适得其反。现实中,人肉搜索是一种发起于个人却需要更多地人进行互动和调查的过程,在发起之时到得出最终结果就是一个传播的过程。所有人参与其中,但在参与和传播的过程中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所充当着什么样的角色,这就造成了一种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也导致了对公民权益的侵犯。许多人肉搜索打着维护正义的幌子来煽动大家参与进来。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大众对正确进行网络传播没有正确意识,以及他们自身道德的缺失。由于这种网络暴行属于在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灰色地带,因此经常难以遏制。人们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更应当积极主动的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更有利于扩大自由的范围。人们进行大众传播的活动的目的是追求真理以及价值,但在这之前人们首先要学会理性思考。当今社会已经脱离了人类最原始的自然状态。社会的管制等手段变得多种多样,包括法律,道德,宗教,艺术,舆论等等。大众传媒在这其中虽然有着功不可没的功绩。但是由于它的过度干预,有时会让稳定的社会秩序变得失衡 。
大众传播的第一个功能就是时刻监视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只有监控,了解过后才能及时适应内外部环境。它的第二个功能是了解社会各部分的职能并将各部分相互协调起来进行传播。它的第三个功能即是将前人的经验记录,积累,完善过后留给后人。可以说,大众传播的地位是社会赋予的,因此,它对社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通常情况下大众了解道德规范的内容,但是他们有时候不会自觉去跟随。大众传播的正面能量作用在于将这些实质性的内容公开,然后形成一种维护社会的“制度规范”,这样,公众在觉得有压力的情况下就会自觉去遵守了。大众传媒的负作用在于它会麻痹大众的意识,尤其是在科技如此发达的社会中,人们本应该投入更多时间去追求自身梦想,去运动和寻找自身的内心世界。但是现在,大家沉迷于媒介。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同学或家人聚会的时候,大家更愿意抱着手机或平板电脑而不愿和朋友,家人交流沟通。还有很多人更愿意在网络上和陌生人倾吐心事而不愿和周围的亲人朋友说心里话。人们沉迷于大众传播媒介就容易导致思想麻痹,他们一直听着,看着就变得不愿意主动去思考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偏向被动的接受信息因而失去现实行动力。
传播学教程中强调传播制度具有一些理论规范,其中就包括社会责任理论。“社会责任论是强调大众传播媒介对社会和公众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和义务的理论”。[3]最初的传播具有自由的特性,随着媒介被垄断,这部分资源被少数人控制,很多人因此失去了公平表达意见的机会。私人媒介在利益的驱动下便也越来越具有煽动性和迷惑性,与之前的初衷背道相持。这样的行径把道德底线拖向深渊,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社会责任论就是在这个时候被提出来的。社会责任论并不是全盘否定自由主义理论,而是对自由理论的完善。它启发大众提高自我意识并对政府进行监督以避免传播媒介成为少部分人或政党的傀儡。它认为媒介的自由是伴随着责任的,媒介在享受社会和政府给予的地位的同时也要为社会作出贡献,也要为社会承担责任。因为它不是单独存在的,而是大众与新闻事实的链接。大众传播应当具有正义性,真实性,客观性和合法性。同时,大众传播也要在道德范围内进行正当干预。
如果说人与人之间的口耳相传是比较私密的,小范围和不可控制的。那么这种传播一旦涉及到媒体或大众传播就会变得广泛,由于这种传播超越了时间与空间,它的受众量也有很大的飞跃。这些天,最令人惋惜的新闻莫过于一架波音777飞机在从马来西亚吉隆坡飞往北京途中不幸与地面失去联系。此消息得到了大众的高度的关注。在未确认飞机是否安却着陆或坠毁的情况下,网络上的假消息可谓是一波接一波。有的消息称该飞机已被确认在越南海域搜到信号,随即,越南政府官方否认了这一消息。还有消息称此飞机已在不知名的地点安全着陆。许多网络官方媒体甚至也参与进来。这样,就扩大了不实信息的关注度,误导了大众。针对这样的虚假消息乃至谣言,大众传播应该高度警觉和重视。传播之前一定要确认消息的准确性以及要清醒认识虚假消息给公众带来的危害与后果。最重要的是,大众传播者要对自己报道的新闻事实负责任。
大众传播应该在舆论出现偏向时站出来调节舆论导向。因为舆论一旦形成就会潜在的影响人们的思想和情绪乃至社会环境。负面舆论会将社会引向偏激的轨道。舆论的负面效果的代表就是谣言,谣言是一种无中生有或者是夸大事实的言论。这种言论负面效应不应低估。社会动荡或秩序紊乱会造成谣言的滋生,带来的后果是人心涣散甚至使国家政党瓦解。大众传播面对如此复杂的社会环境更应该主动地,积极地去及时揭穿,还大众一个真相。这也是大众传播需要扛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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