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论文】浅谈支付方式的利弊问题

内容提要: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支付方式也随着变得多样化。各个支付方式的利弊不同,合理的了解各个支付方式的利弊可以降低结算风险和成本,促进贸易发展,顺利地、及时地全额回款。支付方式的比较能使得进出口商选择正确支付方式从而控制货款收付方面的风险,并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通融,促进交易目的的实现。本文简单的剖析了不同的支付方式的利弊,并对其进行了比较。

关键字:支付方式 比较 利弊

现有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三种:汇付、托收和信用证。另外,还有一些延伸的结算方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在实务中,现在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结算方法,如电汇中加入第三方(船方)来控制风险。

一、汇付支付方式

1、概念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的当事人有四个: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汇款人(Remitter)即付款人,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通常是进口人、买卖合同的买方或其他经贸往来中的债务人。收款人(Payee)通常是出口人、买卖合同中的卖方或其他经贸往来中的债权人。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接受汇款人的委托或申请,汇出款项的银行,通常是进口人所在地的银行。汇入行(Receiving Bank),又称解付行(Paying Bank)是接受汇出行的委托解付款项的银行,汇入行通常是汇出行在收款人所在地的代理行。

2、汇付支付方式的优缺点

汇付的优点在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

汇付的缺点是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因为以汇付方式结算,可以是货到付款,也可以是预付货款。如果是货到付款,卖方向买方提供信用并融通资金。而预付货款则买方向卖方提供信用并融通资金。不论哪一种方式,风险和资金负担都集中在一方。在我国外贸实践中,汇付一般只用来支付订金货款尾数,佣金等项费用,不是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在发达国家之间,由于大量的贸易是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而且外贸企业在国外有可靠的贸易伙伴和销售网络,因此,汇付是主要的结算方式。

二、托收支付方式

1、概念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附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委托人是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一方。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出口人开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进口人(债务人)收款。付款人是银行根据托收指示书的指示提示单据的对象。托收业务中的付款人,即商务合同中的买方或债务人。托收行又称寄单行,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的银行,通常为出口人所在地的银行。代收行是指接受托收行委托,向付款人收款的银行,通常是托收行在付款人所在地的联行或代理行。

2、托收的对进出口人的风险

托收对出口人的风险较大,D/A比D/P的风险更大。跟单托收方式是出口人先发货,后收取货款,因此对出口人来说风险较大。进口人付款靠的是他的商业信誉,如果进口人破产倒闭,丧失付款能力,或货物发运后进口地货物价格下跌,进口人借故拒不付款,或进口人事先没有领到进口许可证,或没有申请到外汇,被禁止进口或无力支付外汇等,出口人不但无法按时收回货款,还可能造成货款两空的损失。如果货物已经到达进口地,进口人借故不付款,出口人还要承担货物在目的地的提货、存仓、保险费用和可能变质、短量、短重的风险,如果货物转售它地,会产生数量与价格上的损失,如果货物转售不出去,出口人就要承担货物运回本国的费用以及承担可能因为存储时间过长被当地政府贱卖的损失等。虽然,上述损失出口人有权向进口人索赔,但在实践中,在进口人已经破产或逃之夭夭的情况下,出口人即使可以追回一些赔偿,也难以弥补全部损失。。

托收对进口人比较有利,可以免去开证的手续以及预付押金,还有可以预借货物的便利。当然托收对进口人也不是没有一点风险。

三、信用证支付方式

1、概念

由于商业信用的不可靠性,代表银行信用参与国际贸易的信用证便应运而生。信用证结算方式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它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托收和电汇结算方式的弱点,同时为银行信用介入商业信用领域找到了切入点。

2、信用证支付方式优缺点

信用证支付的优点是:①当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时,受益人(出口商)的收款有保障,特别是在出口商不是很了解进口商时,在进口国有外汇管制是,信用证的优越性更为显著。②信用证方式使双方资金负担较平衡 。

缺点是:①容易产生欺诈行为,由于信用证具有自足性的文件,有关银行字只处理单据特点,存在假单。②信用证方式手续复杂,环节较多,不仅费时,而且费用较高,审单等环节要较强的技术性,增加了业务成本。

三、国际贸易交易中重要的结算方式比较

1、财务成本因素比较

财务费用因素

这里的财务费用是指:由于付款日期的不同,交易双方为履约而付出的机会成本。若付款日越早,进口商的财务费用越高,出口商的财务费用就越低。在实际工作中,财务费用是根据成交日、装运日、卸货日和使用日四个付款时间来计算的。

款项转移费用因素

这种费用指的是为实现货款从进口商一方转移到出口商一方所需要的费用。现代国际贸易中的转移费用主要是指支付给银行的费用。银行向客户提供款项转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是具体的数字。但是不同国家的银行即便向客户提供相同的服务,收取的货币币种不同,数额也不同,缺乏可比性。因此,只能在常用的几种支付方式中,对比它们哪一种最贵,哪一些介于中间。每一种支付方式的发起方所承担的转移费用,从低到高依次为:预付货款和赊销方式下的汇款费用,托收业务中的托收费用,信用证业务下的所有费用。

2、风险成本因素

国际结算风险成本主要包括对方退出风险和对方违约风险。对方退出风险是指在一种支付方式下,由于条件不利,导致商业中的一方退出交易的可能性。对方违约风险是指在交易双方既定的支付方式下,一方履约后另一方违约的可能性。

四、汇付结算方式

汇付方式结算可以是货到付款,也可以是预付货款。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对进口商不利。对于出口商来说,货物运出前已得到一笔货款或称之为无息贷款,出口商可以先收款后购货出运,主动权在出口商的手中。但是预付货款的支付对于进口商日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因为一旦进口商违约,出口商预付货款抵扣部分货款及费用,减少其损失。

五、托收结算方式

使用托收方式时,对于出口商来说,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在D/P条件下,代D/P远期业务最大的风险在于有些国家的银行有将D/P远期等同于D/A处理习惯。在D/A条件下,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承兑之后,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也就是说,出口人已交出了物权凭证,其收款的保障依赖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物与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

六、信用证结算方式

对于信用证结算方式,其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合同、单据与信用证不符的风险。合同、单据与信用证不符是在信用证支付中较易形成的风险。受益方常遇的风险有买方故意给卖方设置障碍,蓄意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难以履行的条件,作为日后拒付的理由。因为受益方需要用信用证作为依据来提交单据,买方若蓄意要求不易获得的单据,使受益方根本无法履行,用这个方式遮掩买方不愿履行合同的意图并将责任推给受益方。在国际贸易中,各国文化法律有差异。在设立信用证条款时极易遇与买方法律规定不符的风险。如各国银行对D/P与D/A的认识有的时候会出现不一致。

(2)买方蓄意欺诈,信用证欺诈指在信用证交易过程中的当事人,就信用证本身及信用证交易中的某个环节,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从而使相对人遭受财产损失或使其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并使自己从中获取不法利益的不法行为。买方欺诈就是其中一种。由于在国际贸易中某些买家想少付款甚至不付款去获得货物,就出现了开证申请人自谋的信用证欺诈行为。主要形式有开证申请人伪造、变造信用证的欺诈、买方开证时在信用证的条款中加人“软条款”、“可转让信用证”欺诈以及开证申请人利用1/3提单的欺诈等。

(3)软条款陷阱,所谓“软条款”是指可能导致开证行解除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的条款。开证申请人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故意设置若干个隐蔽性的陷阱条款,以便在信用证运作中置受益人于完全被动的境地。而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则可以随时而以单据不符为由解除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软条款主要表现在信用证条款自身相互矛盾等。

总结

不同的支付方式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各不相同,且它们有其不同的规则、特点和流程,结算方式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只有了解它们各自的优点而避开缺点才可以降低业务风险。

参考文献

徐雅静,聂倾国.浅谈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的选择[J].社科论坛.2010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第五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危 英. 论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最佳选择[J].求索,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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