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分为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政府介入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一般来说,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是由劳资双方作为主体共同管理,但是逐年增加的个人和群体性劳动争议说明劳资双方没有能够有效管理预警机制控制好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反而呈逐年恶化的趋势,故需要政府作为第三方或者是劳动关系行政主管部门介入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管理,这是内外部劳动关系影响因素的需要。
本文重点讨论的是政府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职能。文中的预警模型分为政府直接建立的外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基于三方协商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文章中的政府不仅仅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包括工商、税收、外经委、维稳以及党委等政府职能部门,大大扩大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外延。文章以东莞政府直接建立的外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上海金桥党委联动工会和企业联会的三方协商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研究,展示了我国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研究的现状。分析了政府在这两种预警模型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并且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需要完善法制化建设;明确预警机制的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劳动监察;整合资源管理预警机制。
论文分为三个主要的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政府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中作用的理论依据和现实需要;第二部分阐述了政府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中的现状;第三部分提供了政府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设中的建议和对策。
当然,中国政府对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形成体系,虽然偶尔有较成功的案例,并且也解决相关劳动关系事件,但这种示范与推广的作用十分有限。如何从理论出发,结合三方协商机制、政府职能、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进行研究,并建立相应的模型,从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源头起到政府应该起到的作用, 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关键词 :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政府职能;
一、 研究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的目的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正式颁布以来,我国的劳动关系管理体系正在逐渐完善,但是劳动争议数量并未因此下降。图1、图2所示是2009-2012年我国劳动争议的涉案件数和涉及人员数。2012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人事争议151.2万件,同比增加6.4%,涉及劳动者195.9万人,同比增长7.9%。群体性事件(10人以上)共1.6万次,涉及劳动者47.0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0%和26.4%。
图1:2009-2012年劳动争议和涉及人次
数据来源:劳 动 争 议 处 理 统 计 数 据.中国劳动网.http://www.labournet.com.cn/ldzy/ckzl/ckzl2a.asp,2012.
图2: 2009-2012年群体性劳动争议及涉案人次
数据来源:劳 动 争 议 处 理 统 计 数 据.中国劳动网.http://www.labournet.com.cn/ldzy/ckzl/ckzl2a.asp,2012.
从上面的图表可以看出,劳动争议事件逐年上升,总涉案人次、群体事件涉案人次皆逐年上升:劳动关系有恶化的趋势。这些事件必然对社会、组织的劳动关系造成伤害。如果能做到提前预警,将劳动关系恶化的苗头阻止在萌芽之中,这样的益处是不言而喻的。频繁的农民工讨薪、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羊毛衫基地濮院集体罢工事件等等,都是劳动关系紧张的表现。因为内部企业预警机制和工会预警机制并没有能在现阶段检测和管理好劳动关系,故有必要建立政府介入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预测和检测劳动关系的方向和动向,预警危机、管理危机、控制危机, 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一般劳动关系的主管部门被认为是管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政府的职能部门,但是实际涉及到了许多其他的政府职能部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模型情况如何?故本文会讨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模型情况;政府在此模型机制上起到的作用;在预警机制中政府存在的问题?政府检测和管理好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措施和方案又在哪里?上述种种问题的思考是本文选题的主要目的。
(二)研究的意义
本文尝试研究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中政府职能的研究,有以下的重要意义:第一,深化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所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研究。一般意义上劳动关系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还有很多其他的职能部门都涉及到了预警机制的管理中。笔者想通过本文讨论涉及到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这些职能部门起到的功能作用。深化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政府职能部门的研究。
第二,可以丰富和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研究。预警机制发源于西方的宏观经济预警机制,逐步发展到微观经济的预警机制。近年来,我国劳动关系的预警机制也在逐渐完善中,很多地方工会都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基于现代人力资源的管理,企业也建立了内部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本文重点阐述的是政府介入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呈现工会组织、雇主组织和政府三方参与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体系。本文的研究,可以丰富和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理论和实践体系。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 国内研究综述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主体多元化决定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复杂化,以及引起的一系列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尤其是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给员工、企业、国家所带来了负面影响。我国20世纪80年代末就有人提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相关话题。这一期间主要是针对就业与失业等问题,劳动关系的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90年代开始,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关系逐步取代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用工形式。90年代末在工会系统内已有专门进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实践探索 。国内一些学者就开始从预防劳动争议角度研究劳动关系的和谐问题。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国内学者对和谐劳动关系的关注程度引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很多学者从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社会保障方面等多个学科角度对劳动关系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目前我国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研究体系已经非常完善,已经逐步建立了基于现代HRM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工会管理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政府介入的外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
第一维度:企业内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
企业作为具有社会责任的组织,不仅需要依法办事,而且需要兼顾劳动者以及国家三方之间的利益。企业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更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地预防劳资矛盾纠纷的发生。具体而言,齐志国在《企业劳动关系预警研究》中提出企业劳动关系预警防范措施由以下六种:(1)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2)劳动合同制度;(3)劳动者参与管理机制;(5)依法办事机制;(6)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文章还指出,劳动争议的预防涉及到主体的参与,但是企业在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的过程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
第二维度:工会管理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
工会在90年代就提出了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上海市机电工会在1998年发布了关于《关于建立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思考和实践》(1998)和工会全国委员会在1999年起草了《关于上海机电工会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调查》。提出了工会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中的三环节、三注重、三及时、三要点 。三环节就是定期预测敏感、研究分析波动点、确定工作着力点。三注重就是注重源头参与、注重民主参与、注重全过程参与;三及时就是及时报告、及时疏解、及时通报;三要点就是善学习、善监督、善反馈。
第三维度:政府介入管理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
我国劳动关系专家常凯教授在其著作《劳动关系﹒劳动者﹒劳权》 中针对我国劳动争议不断增多,处理难度加大的趋势,提出了“预防为主”的思想。根据其研究的课题,“预防为主”理解为处理劳动争议可分为预防和处理两个主要环节。通过“预防”,大多数的劳动争议会通过预先采取预防措施而解决在基层,解决争议最终目标也是为了减少劳动争议。政府采取预防措施,可以减少劳动争议;提前教育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使双方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政府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的基础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习主席在2013年18大会议中提出让“劳动者体面劳动,体面生活” 。反映了我国政府对劳动关系的方向。管理者们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运行预警机制管理好本地区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可以检测劳动关系的动态,管理其走向。如果潜在出现或者出现劳动关系恶化的趋势,预警机制就将警示组织和政府采取行动管理劳动关系。
1988年,劳动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莫荣纂写了《关于建立宏观劳动力预警系统的设想》一文:最早提出了“劳动部门应建立包括失业预警系统在内的六大劳动预警系统” 。经过近20年的研究,他与李建武、李宏合著了《中国失业预警理论、技术和方法》,该书综合性地阐述了预警机制、指标体系、数模建立以及应急预案。这也是国内体系比较完整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立的理论体系。在书中他提出了劳动部门作为政府的代表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充分展现了政府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中的作用
结论
本文是在劳动争议居高不下,逐年增长的情况下,企业和工会作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主体并能够有效管理劳动关系的背景下,提出政府介入管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管理中。
文章以政府直接建立和三方协商建立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模型为基础,以政府职能为依托,探索政府如何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加快和完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建设。政府在两种模型基础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拉动了经济的发展,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提供了良好的经济保障,而且不断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预警机制的运行,最后预警模型报警后,政府也是劳动争议处理的谈判者,协调劳资双方的关系。政府职能在两种模型中有共通的功能,也因为模型的不同有其特点。在政府直接建立的模型中,政府联合工商、税收、外经委等部门的信息联动建立外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而在三方协商的预警模型中,政府资源整合,联合劳动和资方共同管理预警模型。
虽然政府在劳动关系和预警机制的研究比较多,但是都是一些探讨性的讨论,并没有深入讨论政府的作用,界限都比较模糊,很难定位政府的角色。特别是转型期中的政府定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界限。而且目前我国并没有完整的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模型的研究。这对文中分析政府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职能研究加大了难度。
本文的研究虽然对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政府职能的研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由于受到主观能力上的限制和客观资源的约束,不可避免地存在了一些不足,通过对研究的回顾,笔者认为仍然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
第一、政府职能部门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中作用的研究不够深入。本文只是对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中所涉及到的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做了比较浅的分析,并没有深入分析其作用的逻辑关系以及有效管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内部关系。这需要笔者进一步研究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工作流程,这样可以深化管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职能部门的研究。
第二、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模型的研究。目前我国对于预警模型的研究仍处于理论阶段,并没有完整的模型可以借鉴研究。文中只是借鉴了预警模型的概念以及仅有的例子进行分析,并没有全面收集我国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全部情况。,这仍然值得笔者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深入研究我国预警模型的全况。
最后,政府在劳动关系预警机制中的建议,有些尚需要实践的检验。今后的学习和研究中,笔者将相关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以及对于相关实践进行考证,希望能否提出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有助于预警机制管理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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