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项目成本管理研究

绪 论:
1.1直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
正如很多学者预言的那样,冷战之后,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多的表现为软实力的竞争,科技、经济或者人才是主要的竞争要素,而企业成为竞争的主体。回首三十余载,正是中国企业走在民族复兴的前列,自己聪慧、勤劳和汗水凝结而成前进道路,为富国强民做出了不懈的努力,“201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519322亿元,比上年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231626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4.6%。……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35459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4818亿元,增长15.6%,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236亿元,增长21.9%。”
硕果显著,然而道路艰辛。现阶段的中国建筑企业不约而同的掉入了以下几个陷阱:
首先.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自己的成本管理,至少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成本管理。对成本和成本管理的重视落在口头上,貌似时时提、处处提,缺从来没有真正加以重视。
其次.制定公司成本管理方案和成本管理目标的时候,严重脱离现实,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盛行,不对成本组成做深入,过分依靠传统财务报表,或者在预算阶段拍脑袋、大跃进,毫无操作性和灵活性,与瞬息万变的市场脱节;或者只在事后简单核算,既无奖惩,又无改进,忽视环境保护、法律和社会责任带来的成本,制定的成本和成本管理方法变为一纸空文。
最后.在实施战略阶段亦缺乏人才和技术,无法将所制定的成本计划和方法无法有效实施,很多东西只是下发文件、开开会、走走过场,根本取得不了相应的作用。
以上问题,集中体现为当前国内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着的盈利能力低下、现代管理经验缺乏等一系列的问题,建筑企业貌似百花齐放,实则恶性竞争特别是恶意价格竞争横行。这种竞争不是来源于企业内部成本的降低,而是简单削减了利润,零利润以致亏本工程屡见不鲜,企业缺少相应的资金为后续的发展作好储备,甚至违法违规操作,引起技术落后、企业内高素质人员流动频繁等,最终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缺乏竞争优势。
纵观今天的中国与世界,传统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走到尽头,环境保护、法律风险与社会责任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建筑面前。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建筑企业必然选择走出去,面对纷繁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因素,直面最强劲的竞争对手,与贸易保护、反全球化倾向和技术壁垒等抗衡。这一切都对建筑企业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固本培元,苦练内力,方为王者之道。
通过对A集团公司为例,正是因为A集团公司代表着传统建筑企业壮大、转型和走出去过程中所遇到的典型问题。研究企业成本组成和成本管理方法,促进建筑企业重视成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成本管理运行机制,助力企业发展,增加企业盈利能力,改善企业内部积累,为提供中国建筑企业可供实际操作的实施方案,正是本文的意义所在。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内研究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地位被大家广泛承认。各行业的竞争愈演愈烈,对于传统行业,这样冲击显得更加残酷。维持原有的法定或称合理利润已无可能,就是维持亦非常困难,发展极为困难。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为改善其成本管理水平,国内学者以借鉴西方当代项目成本管理和实践的基础上开展了深入的研究:
于立君指出项目成本核算是建筑企业成本管理的核心单元,项目的成本管理是建筑企业成本的核心,(项目成本核算)是项目成本预测计划和项目成本分析考核之间的纽带,为项目成本控制提供基础性支持,应被特别重视。传统的事后核算型的考核不足以支撑这一要求。刘希宋,杜丽丹等学者引入作业成本法用于项目承办核算实施,以保证项目成本核算的精确。由于项目成本控制有着不确定性,但是效果是即时性的。很有可能产生这样的结果,控制的不是不合理的成本而是合理成本(如经营开发费用、研发费用),那么导致不但不是利润,反而是亏损。
张建民建立了成本计划编制与优化的数学模型,并从数理角度加以推导。李云峰提出来信息化对成本管理的机遇与挑战,提出来信息化条件下承办管理将转向的论点。王国锋提出了对成本管理风险的研究与控制争相关于企业发展的风险与控制,基于此观点,他提出风险控制管理机构应独立于成本管理机构之外,有独立人员和预算支持,将成本管理的各种风险及时评估、判断与提交,有助于化解企业风险。
由于成本管理研究的复杂性,上述学者的研究对我国建筑企业项目成本管理水平发展是非常有益的,但是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这些方法显然不能简单的推广到所有建筑企业,导致我国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管理方式还相当落后,项目成本管理水平较低,项目利润无从谈起,如何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融入这些企业中,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5.1目标成本管理法
目标成本管理法,是一种企业成本控制方法,与过往的成本控制方法不同的是,它不是着眼与本企业的成本+利润确定销售价格,而是通过市场价格预测反推成本加以控制,从而取得成本领先地位。
目标成本管理法以企业预算为基础,通过成本预测、成本规划和测定目标成本,进行目标成本分解、分析、控制、考核与评价等所有工作。对于目标成本法来说,管理是其核心,核算是其手段,效益是其目的。目标成本控制由事前测定、日常管理和事后考核三阶段组成,最终是要形成一个全企业、全价值过程、全员参与的多层次、立体化的成本体系,最终达到最佳效益,因此受到广泛的关注。
目标成本管理法最早由美国企业提出,迅速传到西欧等地,大成于日本。日本企业家将目标成本管理法和日本长期的经营机制有机的集合起来,形成了日本式的成本管理——以丰田为代表的成本企划享誉全球。我国也与80年代开始了目标成本管理方法的已经,从机械制造企业起,到生产、经营到科研单位,至90年代,已经形成了邯郸钢铁公司为代表的中国特色的成本管理模式。
目标成本管理法有以下的实施原则:
a.价格引导,用竞争性的市场实际价格来确定成本,这一价格应有市场上的竞争情况决定,而目标利润则有所处行业和企业在行业内的位置决定
b.关注顾客,通过分析客户对产品质量、成本、时间的需求,将客户的需求在产品中实现
c.注重产品和流程设计,流程要始终建立在合理、高效、廉价的提供产品上,注重应用价值工程
d.跨职能、部门合作,整合企业资源,通过岗位轮换,打破条块分割,组建跨职能管理部门,对成本实现整体负责
e.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关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成本,包括原价、使用成本、日常保养与大修理、处置等,实现全周期产品成本最小化。
f.全价值链参与,将整个价值链纳入成本管理,实现全价值链参与。
目标成本管理法之所以被越来越重视,是因为市场的发展、信息化与全球化,都使得传统意义上的技术优势和高质量都已不能带来持久的竞争力。企业应对越来越迅速变化的环境,要在环境变化影响到自身之前做出回应,持续的加以改进,不是头疼医疼脚疼医脚,更关注全行业和客户的需求,持续的加以发炸改进。
5.2目标成本管理法的实施、评价与控制
5.2.1目标承办管理法的实施
建筑企业通过目标成本管理法实现成本领先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a.重现构建企业组织形态,使之能够适应成本领先要求。引入先进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在管理组织上的成功经验,将企业“扁平化”、“专业化”。改进流程管理,持续的改进价值链条,将非增值活动完全剔除,面向市场和客户,实现成本领先。
b.完善企业内部成本管理体系,完成企业内部成本测算体系建立,制定企业内部清单计价管理,完成企业基准成本测量,通过与业界比较,得到进一步改进的动力和技术。
c.加速建立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于建筑企业应在市场营销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服务能力上加以改进
d.坚定不移的走信息化道路,应用ERP等先进管理手段实现上述目标,建立企业内部数据仓库,挖掘信息价值,实现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物质管理的信息化,注意发展全网、实时、夸客户端的企业应用。
5.2.2目标成本管理法的评价与控制
任何计划的实行,都不能离开有效的监督、评价和改进体系,成本领先战略的亦是如此。对这一战略的评价由相应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工程,既要满足竞争战略需要,又要满足成本控制,还要有配套的激励措施。
基于以上目的,主要选择财务指标作为评价体系是可行的,这一指标的选择分为两个层次,公司层和项目层。公司曾主要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主要运营指标,如:速动比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净资本利润率、静态投资回收期、每股净收益等,评价方法有:比较法、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项目层评价主要是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对成本的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进行分析,寻求有利偏差的挖掘和不利偏差的纠正,评价方法主要是比较法,将成本的实际指标与计划、定额、预算进行对比和考核。
要注意这样的考核应分为定期的和阶段性的,在成本领先战略实施的前期和改进期应增大考核频次,注重对考核优良单位的奖励。
结论
本文有以下结论:
1、成本领先战略是建筑企业的当然选择,运用价值链分析法对企业内部与外部综合分析,能帮助企业找到应对措施,优化和重构价值链,达到成本领先目的。
2、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进行成本要素分析,并合理探讨相关成本因素,是保证成本分析全面可靠、进而编制有效的目标成本的保证。
3、目标成本管理法是有效的实现成本领先战略的方法。
可以认为,国内建筑企业在竞争战略的选择道路上还有非常漫长的道路。在追赶和学习中,中国建筑企业将形成自己的成本管理方式和文化。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和中国建筑这样的世界级建筑企业也应该展现出世界级的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我国工程造价领域新的里程碑,结合这一规范对工程造价和建筑企业成本进行研究将大有作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政治制度愈发透明,法律法规日益健全。作为注册一级建造师、经济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生产实践中我愈发感到:在传统的安全因素和质量因素外,违法因素(如建筑领域广泛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招投标违规等)、环保因素和社会因素风险(如集体上访、严重刑事案件等)都可能造成建筑企业成本增加。正视这些问题,加强管理和投入,防治各类事故,化解社会矛盾,是建筑企业的责任。本文讨论了这些投入与事故发生的关系,得出了投入水平与事故概率负相关的结论。但其具体联系关系——或言之投入的最佳比例依然不明确。目前能确定的只有安全生产投入比例:我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投入一般为工程造价的1%,在合理范围内呈线性关系。而其他因素的相关投入比例,还需要也应该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
限于时间和笔者的水平,本文的研究深度还非常有限,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各种问题,还请各位专家学者、老师和同事给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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