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的论文】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及对策初探

摘要: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本文主要从政府角度,提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概念与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的范畴,以及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特点及食品安全监管的类型;从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出发,分析政府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以及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表现与根源,在借鉴发达国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经验基础上,进而提出政府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的一系列对策措施。

关键字:食品安全;问题;对策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近年来, 食品行业几乎成了质量问题或疑似质量问题的重灾区。频频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不仅影响了国民的健康,更关系到产品出口、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如何保障食品安全亟待探讨和解决。

一、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一)生产加工环节问题频发

总的来说,生产加工环节是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源头,生产环节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生产技术有待提高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资本和技术水平薄弱,为降低成本而偷工减料甚至添加非法添加剂和有毒物质。这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资本和技术水平薄弱,产品质量低下,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力。由于这些企业缺少竞争优势,没有在市场上长久立足的预期,为降低生产成本获取价格优势便选择偷工减料,在食品中添加非法添加剂和有毒物质,食品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

2、缺乏自我检测的能力

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没有必备的检测仪器设备,仅依靠生产者个人经验进行质量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缺少必要的检测环节,未经检测的食品直接从企业流向市场,危害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小企业的负责人缺乏法律以及经济知识,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问题的发生。

3、需求多样化带来的风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食品的多样化需求也不断增加,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既希望食品好吃、好看,还要求食品方便、低廉,易储存。为适应和满足 消费需求的改变,食品工业越来越发达,食品品种日益增加,生产加工环节不断增多,食物产销链条日益拉长,食品安全风险也会随之增加。同时我国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群仍然是以中低档商品为主,因此为了好看低廉等因素会选择这样的产品,从而给不法的生产者带来了市场。

(二)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

1、外包装存在安全问题

在食品流通的环节中,食品包装是首要的因素。所有的食品都要通过包装来进行贮存和运输。由于和食品有着最直接的接触,食品包装容器和材料中的有毒害物质会造成食品污染,在食用中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2、存贮环境不达标

食品安全问题存在于贮存及运输环节。由于大多数食品存在易变质性,所以适宜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要素是食品的贮藏和运输的基本需要,然而在流通环节中难以保证食物的安全性。

3、交易标准的缺失

受经济状况的限制,部分食品经营者由于资金有限、经营规模不大、经营设备简单,难以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食品流通经营许可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食品市场上交易主体发育不健全,交易方式落后,因此造成食品交易不规范、标准化程度低。难以对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实现规范管理,更无法将产品交易的质量等级化。

(三)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监管主体责任意识淡薄

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不仅存在于生产和流通领域,更重要的是对食品市场的监管一直不到位导致食品市场长期以来畸形发展。由于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缺乏重视,比较起事前防范,更侧重于发现问题后的治理。另一方面,为了经济的发展,出于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过于松垮。

2、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是2009 年 6 月 1 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然而由于缺少相关的制度规定以及实施细则,因此难以落到实处。同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多,同时存在权责不清、多头监管等问题,导致监管混乱,难以形成实效。再加上没有配套的食品召回制度的具体条文模糊,缺少明确的程序和要求,因此,给了不法分子的可乘之机。

3、食品安全监管技术落后。

我国对食品的检测检验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检验机构比较分散且信息交流不畅,不能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共享;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难以在检测中得到应用;对食品安全检测的投入严重不足,缺少相关的技术和人员,检测设备落后,跟不上食品安全检测的需要,一些新的添加剂和有害物质不能被及时地检测出来,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食品市场交易信息存在不对称

交易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会造成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拿食品市场来说,在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的驱动下,生产经营者很难成为自觉和理性的生产经营者, 由于消费者在信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上处于劣势, 拥有信息优势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 将那些安全问题食品销售给顾客, 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

1、食品自身特性存在信息不对称

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食品制作环境的优劣以及化学物质的添加, 都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健康, 但一般情况下, 消费者对所食用这些食品的安全情况无法了解。由于食品的后验性, 消费者很难通过外观辨识食品的安全品质, 只有通过食用之后, 甚至是连续食用很长时间之后才能了解其实际状况。因此食品的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其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于生产者而言,食品安全问题被发现的概率很小,违法成本极低,为了自身利益可以不顾国家法律规定和消费者的权益,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2、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食品市场上的交易主体主要涉及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生产者由于参与了食品生产、加工、制造的全过程,完全掌握商品的质量信息。而销售者因为长期从事该行业,凭借经验积累和专业学习对食品的信息也有一定的掌握。相比较而言,消费者处于极端不利的地位,往往对食品相关信息一无所知。这就导致了消费者经常是市场上被欺骗的一方。另一方面,道德风险也是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严重恶果,生产者会利用自身占有的信息优势,不顾道德约束降低食品质量以谋求超额利润,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就证明了这一点。

3、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长期监管过程中掌握了大量相关信息,理应将这些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消费者进行通报。然而政府部门处于各种利益考量,往往并不主动向消费者通报相关食品安全事件,最终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扩散。在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中,石家庄市政府在早已接到三鹿奶粉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报告,处于当地GDP的考虑,没有及时向上级报告,严重违反了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缺失

1、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虽然数量众多,但条块分割严重,多数是部门立法,彼此关联性较差。从内容上看,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如《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过于框架化,内容不够细致,缺少相应的手段要求,客观上造成了在监管时执法依据不足,管理对象混乱的结果,部分法规己无法适应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存在监管盲点。因此,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组要进一步的完善。

2、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存在漏洞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目前我国大约有食品标准5000项,分别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构成。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为数众多的标准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如下:第一,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较低。第二,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第三,食品安全标准不全面。虽然我国食品标准数量众多,但很多是各部门独自的行业性标准,缺乏统一协调,因此并没有实现所有监管领域的全面覆盖,很多方面仍然存在监管空白。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的覆盖率仅达到八成,仍有二成的食品没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及检验检疫办法;食品种类的覆盖率仅到达一半,近500种食品添加剂中,很多没有相应的安全标准对其进行约束;近三成的农药没有明确的检验方法。

三、相关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机制

信息直接决定交易成本大小,信息不完全将出现逆向选择,当信息成本很高时,食品安全问题的政府管制要求卖主提供产品性能信息的权利是很重要的,但当存在丰富、便宜和完全的信息时,则是不重要的。在信息不对称时,政府通过制度设立,主动披露信息或激励提供信息(甚至强制生产经营者提供信息),是减少市场失灵、增加社会福利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有效手段。

1、统一相关标准,强制厂商明不相关信息

食品相关标准是提高食品安全性的前提,外部约束可以强化企业改进食品质量。一套完整统一的食品标准、检测技术和检测标准可以让厂商、消费者、相关监管部门有效地了解食品本身、相关厂商的相关信息。通过向市场传递信息和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生产者的惩罚,帮助市场解决食品信息不对称问题。

2、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

除了制度建设强化生产经营者明示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之外,政府还可以依靠其行政权力以及组织能力鉴别食品质量,搜集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向消费者传递。我国食品安全信息披露主要存在着信息资源不足,系统性差;权威性分析不多,预测分析不足,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缺乏;安全信息透明度低等问题。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完全公开透明化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机制,公众缺乏了解和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因此要求统一食品相关标准,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一是要改变现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并行的多标准体系,统一标准体系;二是要改变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分开的标准体系。统一标准的制定,由一个机构对标准负责,其它监管机构可以接受该机构的委托协助制定相关的食品标准,并对该机构负责。三是要提高食品安全标准水平,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接轨。四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预测预警系统工作,开展国际间食物安全信息交流合作。五是引导社会力量介入,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信息优势。

3、倡导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的信用激励机制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信用经济的结合体,法律和信用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个基本机制。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一系列标准、监测体系是建立完善市场秩食品安个问题的政府管制序和保证食品市场有效运作的基本规则。一是营造社会自治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扶持食品行业协会的发展。三是完善质量评估制度和信用评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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